关于高坪区青莲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表时间:2012-05-24 00:00作者:管理员

(2012年4月27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南充市高坪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亩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青莲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总体规划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青莲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总体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乡统筹为基本出发点,以有效解决“三农”问题为主线,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将行政推动与市场动作、自主探索创新与外部政策支持结合起来,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提高城镇化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强镇富民的目标。
    会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的青莲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总体规划,并就进一步完善规划和实施规划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规划意识
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总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对总规进行深入报道,广泛宣传该项目实施后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要鼓励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青莲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中来,进一步增强责任主体的规划意识,提高执行总规的自觉性。
    二、认真理顺关系,确保各方利益
鉴于该项目的示范性与特殊性,区政府应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推动项目实施,力求早日建成。在建设中要妥善处理好政府、投资人以及当地农村居民之间关系,明确权、责、利,督促各方履行义务,保障各方权益。
    三、加强环境保护,科学合理布局
青莲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总体规划要避免与凌云山风景区创AAAAA规划相冲突,在规划中把环保措施一并规划,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避免破坏白山湖及周边生态环境。同时充分考虑农村实际,结合我区“十二五”总体规划,科学布局,确保农民聚居点建设按规划稳步实施。
    四、加强工作监督,确保顺利实施
区政府要维护总规的严肃性、权威性,总规确定后,要建立规划管理监察机制,及时查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违规行为,一旦发生将依法追究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规划中强制性内容的执行、调整规划的程序、周边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将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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