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7-14 00:00作者:管理员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办人大工委,区级相关部门:
    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2011年下半年,我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及市选举指导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工作中,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及选举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创造性开展工作,涌现出了大批先进典型,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激励先进,推进发展,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在报请区委同意后,对在我区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中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现将评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的名额、对象
    1、表彰名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40名。
    2、先进集体参评对象: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区级相关部门。
    3、先进个人参评对象: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及选办工作人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区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二、参评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换届选举工作有特色。在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做到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总结、有典型、有记录,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3、及时反馈换届选举工作信息、经验、专题报告、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4、积极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组织和引导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关心和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二)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基本理论、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2、努力钻研人大换届选举业务知识,做到了做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业务知识过硬;
    3、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
    4、廉洁自律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报送推荐材料要求
    1、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办人大工委在认真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写出先进集体的申报材料,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平衡和审定。同时,可推荐一名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先进个人;
    2、区级相关部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参照乡镇、街道的办法办理;
    3、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区级选举机构的评选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
    4、所有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于2012年8月5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附件1: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先进个人推荐表


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7月13日     



附件1

 

先进集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

 

 

 

典型事迹:

 

 

 

 

 

 

 

 

 

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

区委意见:

说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先进集体10个,各乡镇(街道)报送后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审定。过期不报送的单位视为弃权。

附件2

 

先进个人推荐表

 

  被推荐人

     

 

   

 

  文化程度

 

 现任职务

 

典型事迹:

 

 

 

 

 

 

 

 

 

 

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

区委意见:

说明:换届选举工作先进个人全区表彰40个,各乡镇(街道)报送后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审定。过期不报送的单位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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