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屈飚等辞职的决定发表时间:2025-12-25 18:18 2025年12月25日南充市高坪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南充市高坪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屈飚、周德琼、易凌云辞去南充市高坪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南充市高坪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接受李霞辞去南充市高坪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南充市高坪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南充市高坪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接受蒋勇涛辞去南充市高坪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杨泽武辞去南充市高坪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相关职务变动情况报区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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