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发表时间:2025-07-31 18:02作者:文/郑丝璐 图/杨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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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下午,南充市高坪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洪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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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萍、陈泽、胡柯、何川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传达了全省人大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王春艳为高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兰吉春辞去高坪区人民政府区长的决定;决定王春艳为高坪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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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洪峰为新任命人员现场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指出,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一府一委两院”以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的主动性自觉性,主动厘清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区乡人大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确保贯彻落实该实施办法的执行力和严肃性。

会议指出,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完善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强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坚决守住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专委会要深入调研,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监督。

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认真践行履职承诺,依法履职、廉洁奉公,切实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用实绩回馈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为高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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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寇兴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陈克明,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庆勇;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区国资办负责人,东投集团、东发集团、东建集团以及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名人选,区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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