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南充市高坪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经南充市高坪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决定:王春艳代理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