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蒲春龙等职务任免的决定发表时间:2025-07-18 19:30 2025年7月18日南充市高坪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南充市高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2025年7月18日,南充市高坪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 免案。 根据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区长兰吉春提名,决定任命: 蒲春龙为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根据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命: 刘涛为南充市高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老君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陈实的南充市高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老君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区长兰吉春提名,决定任命: 姜尤俊为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局长; 刘宏波为南充市高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袁钢为南充市高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侯珺尧为南充市高坪区商务局局长; 代志兵为南充市高坪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决定免去: 田时伟的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姜尤俊的南充市高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明刚的南充市高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宏波的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王建明的南充市高坪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王睿的南充市高坪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根据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提名,任命: 严革为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东观人民法庭副庭长; 杨平为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冯燕的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晓莉的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庆勇提名,任命: 冯学治为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