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汪海等职务任免的决定发表时间:2024-09-30 18:02 2024年9月30日南充市高坪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南充市高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根据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2024年9月30日,经南充市高坪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和表决,任命: 汪海为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马永春为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彭希梦为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洋博为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霞为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尹星皓为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因机构更名: 彭希梦原任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洋博原任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根据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区长兰吉春提名,决定任命: 徐洪伟为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谢小平的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根据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晓燕提名,免去: 蔡爱民的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根据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庆勇提名,免去: 蔡兴的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伯琼的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何燕的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