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民生实事项目群众监督员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3-03-03 16:10

市民朋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22〕26号)文件精神,2023年2月16日,南充市高坪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确定了高坪区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5件。为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推动我区民生实事项目规范实施,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民生实事项目群众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二)熟悉项目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能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

(三)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开展监督工作;

(四)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项目监督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群众监督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聘为各行业监督员(评审委员会成员)被取消资格的;

(四)参与建设民生实事项目的相关人员。

二、选聘对象

高坪区内党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社区工作者、新闻记者、法律工作者、企业从业者、党政机关工作者、热心市民等有意愿的市民。

三、工作职责

(一)根据区人大安排,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开展全过程、全维度监督,发表独立、负责任的监督意见;

(二)参加区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专项监督活动;

(三)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收集了解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四)密切联系群众,认真收集人民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和区人大常委会反馈。

四、选聘程序

(一)自主申报

有意向参加选聘的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填写《高坪区民生实事项目群众监督员自荐申请表》(见附件),将表格(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和居民身份证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高坪区沁园路2号1号办公楼208室),电子版发送至565809251@qq.com。

(二)审核公示

区人大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拟聘,并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用人员颁发高坪区民生实事项目群众监督员聘任证书,开展项目监督工作。

五、选聘期限

高坪区民生实事项目群众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一年,可以连续聘任,连任不得超过五年;聘任期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利用群众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群众监督员资格。

六、其他事项

民生实事项目群众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为义务性质,无工作报酬,由区人大常委会为群众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质保障。  

  咨询电话:彭希梦13990883015;李洋博18382971166。


附件:高坪区民生实事项目群众监督员自荐申请表



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附件

                              高坪区民生实事项目群众监督员自荐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入党时间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社会兼职



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

1.无规定的不能或不宜担任民生实事项目群众监督员的情形;

2.以上所填内容属实,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如能够担任民生实事项目群众监督员,我将忠诚勤勉履职,严格依法办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居住地村<社区>)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选任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照片为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底色无要求;

2.个人简历从高中教育开始填写,起止日期填写到月份;

3.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组织)意见需要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此表一式两份,正反面A4纸打印,可手写可打印,申请人承诺签名处必须手写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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