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13-06-19 00:00作者:管理员

从今年3月中旬起,高坪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了调查,在历时1个多月的调查中,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相关委室同志深入到区农牧业局,农经局,青莲街道办事处、东观镇、走马乡、斑竹乡、胜观镇、青居镇、溪头乡、永安镇,采取听汇报、搞座谈、查资料,下村社、访农户、看现场、问业主等形式,召开各种会议9次,查阅资料120份,访问农户及业主216人次,深入了解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执行情况。通过调查可以看到高坪区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抓住“稳定”、“流转”这一核心,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组建了相关机构,全方位宣传贯彻落实,保持了土地承包稳定,总体情况良好。在保持稳定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的运作机构和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作用,成效显著。

一、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法律家喻户晓,政策落实到位

保持农村土地经营权稳定的前提,就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自该法2003年3月1日实施以来,区政府把其列为“四五”、“五五”普法学习内容,开办专题培训班、编发法律文本和辅导资料对基层干部和农民进行培训。同时采取标语、专栏、板报、广播、电视、宣传车、政策知识竞答等方式,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使该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2005年以来,实施土地延包换证工作,全区从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门工作队伍,宣传学习培训,实地勘测定界,强化督导考核等方面加大力度,顺利完成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全部工作任务。

(二)创新体制机制,土地流转规范有序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小城镇及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土地耕作方式的改变等新情况的出现,土地流转已成必然。近年来,全区创新体制机制,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中心),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做到了公开、规范、有序。全区共实现土地流转82860亩,占总耕地面积309285亩的27%,涉及农户21816户。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流转规模化。100亩以上流转有32679亩,约占流转总面积40%。1000亩以上流转基地5个,青居柑橘博览园、东观特色蔬菜基地、马家有机农业园区、走马金凤山村蔬菜园、青莲白山沟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园共流转土地17800亩;二是形式多样化。有转包、转让、互换、出租以及股份合作等形式,使土地流转更适合市场需要、产业需要,实际耕作需要;三是产业特色化。土地规模流转,充分地为企业、业主开发利用土地、林地资源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跳出单纯的粮食种植耕作方式,建起了蔬菜、竹木、柑橘三大板块基地,涉及蔬菜、楠竹、柑桔、核桃、花椒、草莓、杨树、珍稀花木种植,有力地推进了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强的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四是流转效益化。通过流转,使闲置的土地得到了利用,遏制了成片撂荒现象。通过引进企业、业主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使我区农业发展逐步走上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和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全区上下到处呈现出“土地增收,农民致富”的喜人局面;五是管理制度化。全区健立健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服务站(中心)、土地纠纷调解仲裁等相应机构,按《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完善了流转管理程序和备案制度等,使土地流转尽快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存在缺陷。土地经营权证虽颁发到了户,但按规范化要求,其内容不详尽、不具体。比如承包土地有名称,但四至界限未一一填写,标明具体位置。私自互换土地的证书内容上没有标注,面积和质量等级未详尽到每个地块,有笼统填写,照搬老账本情况。

(二)土地集中流转难度大问题多。一是规模流转难度大。要成片大面积流转,涉及到土地用途不同、土地等级不同、各家面积不同、耕作收益不等,思想观念不一等诸多因素,要一个标准达成协议,难度较大;二是流转受地域限制。交通不变,土质较差,使用率不高的地方想流转无机遇,撂荒多。而条件好的地方,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流转容易,但流转较为混乱,给城市公益事业及开发建设征收补偿工作带来不少阻力;三是政策的限制使流转不畅。受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约束,要改变土地用途,走出单纯种粮、种菜经营模式,其工作存在很大风险;四是流转行为不规范。未严格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做到文书资料齐全,权利义务明确,备案和公证制度落实不到位;五是流转机制不完全适应市场化要求。虽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中心),建立了相关制度,但现实的情况仍然是政府唱主角,“中心”一边站;六是流转地价不规范。全区没有科学的规范化的评估制度,土地评估标准不一,给将来工作埋下隐患。

(三)保护与开发矛盾越来越突出。城市的扩张、公益事业的发展等需要在土地上进行,而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与快速的增长用地要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以租代征现象突出。

(四)粮补政策不科学,资金使用效益差。存在不种粮的、撂荒土地的农户领补贴,真正承包规模流转土地的业主、企业无补贴的现象。以撒胡椒粉的方式发粮食补贴,不能真正起到调动种粮积极性的作用。

三、几点意见建议

(一)充分准备,做好新一轮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针对原承包土地地貌改变、等级变化,人口迁徙等新情况新问题,及早研究,寻求对策,建立土地数据库,为国家新一轮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作好基础性工作。

(二)实施法律,确保土地经营权的长期稳定。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政策。承包地的收回,土地流转必须依法进行,不得强行收回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

(三)高度重视,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维护好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执行检查,严格土地管理手续和相关文书档案的备案备查工作。杜绝非法占地,违法用地,以及其他改变土地性质的行为。

(四)市场运作,促进土地规模流转。拓宽土地流转渠道,大力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农田配套设施,解决土地难以集中的问题。制定市场规则,建立土地市场流转信息平台,完善补贴方式,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起运作规范,公开透明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支持企业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量产值,实现农户企业双赢,使更多的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

(五)创新模式,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对不同地域、类别的土地允许多种形式流转。支持租赁制,倡导股份制,积极探索土地抵押制度。规范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减少流转纠纷。健全相应的流转管理服务机构,促进土地有序流转。

(六)统筹城乡,促进土地有效流转。积极对接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重视“四荒”土地的流转,提高低效闲置土地利用率。抓住小城镇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转移的契机,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提高土地质量和机械化耕作水平。探索并建立健全脱离土地农民的各项就业和保障制度,减少其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通过统筹城乡发展途径,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价值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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