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表时间:2010-06-28 00:00作者:管理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拟定于8月份对区民政局进行工作评议,社会各界群众如对区民政局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3332972
 
 
南充市高坪区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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